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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礼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2019-05-15 来源: 浏览:2218次

  一、受礼与受贿的区别在于什么?

  受礼与受贿的法律界定

  1、受礼与受贿的主体关系的性质不同。一般来说,受礼双方是亲朋好友或其他特殊亲密的私人关系,而受贿主体双方的关系往往具有利害关系,其实质是权钱交易关系。当然如何界定亲朋好友的范围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既要考虑我国的传统,又要参照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还应有利于同贿赂犯罪斗争的需要。

  2、受礼与受贿主体关系产生的基础不同,维持的时间也不同。受礼主体双方关系产生的基础是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私人感情关系,且双方关系维系的时间比较长,具有长期性的特征,并且有的在受礼者具有特定的身份之前就建立了这种私人关系,受贿主体双方关系维持的时间比较短,且有临时性的特征,往往是办完事这种关系也就结束了。

  3、受礼与受贿主体的动机、目的以及对接受财物的认识不同。在受礼的情形下,送礼者是基于亲友情义而将财物无偿送与他人,并不要求得到回报,受礼者知道送财物是出于亲朋好友之间特殊的私人感情,其目的是互相帮助、解决困难,或是进一步加深这种感情。而在受贿的情况下,给予财物的一方是以利用他人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请托解决某一问题为目的,而将财物给予他人,送财物是要得到报偿的。

  4、受礼与受贿的行为方式和数额大小不同。受礼一般是公开进行的,且往往是以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与家庭有关的事务为契机,礼品的数额也较小,而受贿则总是秘密状态下进行的,受贿的时间也往往是在谋取利益前夕,谋取利益的过程中或取得利益后不久,礼品数额也较大。

  5、受礼与受贿在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或谋取何种利益不同。一般来说,送礼者不要求受礼者为其谋取特定的利益,即使有时送礼者也托受礼者帮忙办理一些事情,但这种谋事与受礼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受礼者的谋利行为也往往不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而受贿者利用职务之便为对方谋取利益则是以收受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其为对方谋利的必要条件。

  当然以上比较只是受礼与受贿的一般区别,实践中还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与政策的规定加以仔细的斟酌和鉴别,才能对二者加以正确的区分。

  二、受贿罪量刑标准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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