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 证人制度实行的是强制作证主义, 即凡是知道案件情
况的人, 都有作证的义务。
家属作为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不出庭作证; 其一, 该家
属如果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是年幼, 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
人, 则不能作证人; 其二, 被告人的近亲属, 即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
不出庭作证, 法院也不得强制该类人员出庭作证。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 只要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家属, 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没
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 依法可予以训诫, 情节严重的, 还可
处以十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