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35 问: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家属可以与其见面和 通电话吗?

2023-10-18 浏览:928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不可以。

一、交付执行前, 家属不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和通话
案件尚未审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只有辩护人(律师或其他辩护
人) 才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家属不可以与其见面或通
电话, 但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了解情况。

二、交付执行后, 家属可以会见和通话
1. 家属在看守所会见的情况
如刑期较短, 在看守所内留所执行的, 家属在交付执行之后, 可以到看守所
进行会见。
通常, 罪犯每月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会见一至两次, 每次不超过一小
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每个看守所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
的制度, 例如, 成都市看守所针对留所执行的, 规定每月安排会见不超过两次,
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20 分钟。
因此, 家属会见时需去相应的看守所了解会见相关政策, 并按规定执行。
2. 家属在监狱会见的情况
判决生效后, 交付监狱执行的, 家属可以会见。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 按照
规定, 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且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 但是来往信
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 每次不超
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
间, 增加会见人数, 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 应当经看守所
领导批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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