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12 问:可不可以委托律师只会见一次?

2023-10-18 浏览:934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可以。

律师会见权、通信权, 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最基本的权利。当事人在委托律
师时, 每一次委托都要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 根据委托人的需要, 可以委托律师
只进行一次会见, 签署委托合同时写明即可。
刑事案件中委托辩护律师一般是按照案件程序进行委托, 侦查阶段、审查起
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单独委托, 也可以一并委托。但是, 我们建议三个阶段
最好委托同一个律师, 这样同一个律师对案件熟悉且工作起来具有连贯性。
当然, 如中途对律师不满意, 一个阶段结束后, 更换律师也是可以的。常见
的是委托某一律师作为辩护人, 至一审判决止, 这就包含了判决前的所有程序。
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 之后还可以委托原一审的辩护律师继续二审辩护, 也可
以重新委托其他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 直到二审判决(裁决)。若案件发回重审,
相当于案件又回到原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委托律师。
除此之外,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可能突然被传唤或拘留, 大多数时候家属完全
不了解案情, 无法具体、准确地对案件作出判断。这个时候, 家属急需律师提供
法律帮助和咨询, 以便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程序, 以及了解嫌疑人的情况。这
时, 家属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一次会见, 面见当事人了解情况。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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