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淫秽电影鉴定问题的请示》(皖公明发〔1996〕173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广播电影电视部同意,现批复如下:
1.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所有中外电影片均需经我国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才可公映,否则是非法的,应依法严厉打击。
2.对办案中查获的淫秽影片,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鉴定。对于认定不准或有争议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共同鉴定。
3.公安机关参加对淫秽电影的鉴定,应指派2至3名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严禁借鉴定之机扩大观看范围。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1996年12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6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