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之 家属常见132 问》 | 第109 问:家属如何知晓亲人送到哪里服刑了?

2023-10-18 浏览:477次

姚志刚律师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答: 可以等入监通知或主动查询。

其一, 根据判决书结果, 可以计算罪犯所剩刑期, 如果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
罚前,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还有被判处拘役的也由看
守所执行, 那么此时, 罪犯不会被送往监狱, 直接就在被关押的看守所服刑。
其二, 根据法律规定, 罪犯收监后, 监狱会在收监之日起5 日内给家属发出
入监通知书。通知书会载明所在监狱, 以及监狱地址和联系方式。
其三, 如出现服刑人员写错家属联系方式或者记不清家属联系方式的情况,
家属就有可能无法收到入监通知书。此时家属如果想知道亲人被送到哪里服刑,
可以尝试:
1. 看守所查询
若服刑前, 罪犯被羁押于看守所, 那么由看守所转出送监狱执行的罪犯, 看
守所应当清楚其被送往哪个监狱。家属可以尝试致电看守所, 表明身份, 咨询服
刑人员去向。不过, 看守所可能会因为无法核实家属的真实身份, 而要求家属携
带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实咨询。
2. 咨询对案件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 或者联系承办法官
判决生效后, 是由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送交公安, 然后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
罚。法院应当了解罪犯被送往哪个监狱服刑。
3. 咨询办理该案的公安机关
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是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的执行机关, 应当了解罪犯被送
往哪个监狱服刑。
4. 属地派出所查询
公安内网应当载有服刑人员的信息, 包括其在哪个监狱服刑。家属可以前往
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 前往的时候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
5. 监狱管理局查询
可以到服刑人员涉案地监狱管理局狱政科进行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 查询服刑人员的讯息时, 只有其近亲属可以查询, 即父母、
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查询时应该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收押罪犯后, 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
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对收押的外国籍罪犯, 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所
属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 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 将罪
犯交付执行。
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如果被告人在押, 公安机
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 对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
处理的, 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二百九十九条 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执行
死刑的命令, 将罪犯交由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百条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
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将罪犯
送交监狱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送交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三百零一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剩余刑
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看守所执行。
第三百零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
犯, 已被羁押的, 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第三百零三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和被判处拘役的罪
犯, 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再犯新罪, 执行期满, 看守所应当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
第三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刑罚中, 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
出申诉, 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 〉的通知》
40 ― 01. 罪犯的交付
1. 交付执行。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 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 将罪犯交
付执行。具体程序, 依照《看守所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 交人民法院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的命令, 将罪犯交由人民法院执行。
(2) 交监狱执行。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内将
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3) 交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对未成年犯, 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生效的
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
内将罪犯送交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4) 在看守所执行。
①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
下的, 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
②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看守所执行。
(5) 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
执行的罪犯, 已被羁押的, 由看守所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6) 交公安派出所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交由罪犯居住地
的公安派出所负责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
犯, 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以内, 将判决书、裁定书、
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
者其他执行机关。

延伸阅读